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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不要魏家还以前的钱,彩礼钱也不要了,魏亚安知不知错他们也不管,反正他们是不会再要这样的姑娘当儿媳的。他们宁愿自家儿子打一辈子光棍,也不稀罕他再娶个这样的姑娘!
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,但看到雷霆回家,还带了个漂亮的大姑娘时,老夫妻俩都高兴的要命,谁说他们儿子找不着媳妇来着,这不就有个又斯文又俊俏的大姑娘跟着他么!
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风言风语他们也听到了,无非是说魏亚安没嫁给雷霆是对的,谁叫雷霆外表不讨喜呢?他们甚至还议论说以后雷霆找的媳妇儿绝对比不上魏亚安,呵呵,现在一对比,他们这儿媳妇比魏亚安可好多了!
清欢任由雷母拉着自己朝屋里走,经过魏亚安身边时,她轻描淡写地看了下对方,问雷母:“阿姨,这位是谁呀?”
雷母说:“哦,是个邻居,来帮忙的。”说完对魏亚安说。“都晌午了,你也回家吃饭去吧。”
雷霆雷父也没有看魏亚安一眼,门口围观的村民们却还在,他们都看到了魏亚安的尴尬与不甘。魏亚安站在原地,握着拳头安慰自己,“没关系,没关系的,这都是暂时的,这个女人没法跟雷大庆结婚,要不了多久就会出车祸了,到时候雷大庆还是属于她的!”
想到这里,魏亚安也就有了底气。她坚信来日方长,毕竟之前虽然有了前世的记忆,但是学业一直很忙,她实在是不能请假回来。上一世的自己因为谈恋爱把专业都给扔了,这辈子可不能再这样,以后毕业了也好找工作,就算不找工作,有个一技之长也是可以的。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能考上著名的师范大学呢!
于是她顶着村里人的目光离开了雷家。回到家,她那高考落榜的大姐就阴阳怪气地说:“哎呦,我可是听说了,雷大庆带着他城里的媳妇儿回来了?呵呵,我说亚安,咱们家就算都是女儿,没什么嫁妆,你也不能这么下贱吧,当初是你不要的雷大庆,现在又巴巴的赶上去,你是不是傻呀?”
魏亚安没说话,她妈也数落道:“你大姐说的没错,雷大庆他算个什么啊?了不起是个退伍军人,岁数又比你大,你看上他啥呀?隔壁村你二婶又给你说了门亲,明儿有空咱一起去看看。”
哼。魏亚安在心底冷哼一声,你们知道什么!现在你们瞧不起的这个雷大庆,未来他会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富商!而且是跟军政关系非常密切的!而且……魏亚安恍惚中又想起当年看到的已经近四十的雷霆。虽然他年轻时候长得只能说是端正,人又凶,但上了年纪以后却透出一股特别的味道,特能招小女孩,令人着迷。她那会儿也听说了,他身边不知有多少年轻姑娘想吃下这块大肥肉呢!就是他对那植物人未婚妻有情有义,所以一直未娶。
魏亚安给自己加油鼓劲儿又打气,本来这个男人就是属于她的,她现在什么都不想,只想修正本来错误的轨道,把一切都扶上正轨!
她刻意忽略了心头那丝淡淡的不安,竭力安慰自己,定多再半年,过完年那个女人就要出车祸了,她霸占不了那个男人!
这边魏亚安胡思乱想,言之凿凿的给自己喂定心丸,那边雷霆已经把所有事儿都跟父母说了,包括未来老丈人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雷霆的事儿。
雷父雷母很赞同,他俩都没啥文化,当年给雷大庆取的这个名字也是无奈之举,现在人家有文化的老首长给取了这么个有气势又雅致的名儿,老两口高兴还来不及呢。
清欢很喜欢这对淳朴的老夫妻,从他们身上就可以看出雷霆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,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,养不出雷霆这样的好男儿。
雷母中午做了满满一桌的菜,做饭前还特意问了清欢的忌口和不爱吃的东西,那架势,用雷霆的话来说,不知道的还以为清欢是她的亲闺女,他是外头捡来的呢!
雷父又仔细问了雷霆复员以来的工作情况,听说儿子现在在读书,还做了大企业的领导,心里也很欣慰,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他要用心做事,好好对待人家姑娘,千万不能辜负梁首长的期望跟信任。雷霆一一点头,他是个很孝顺的儿子,否则当初也不会在父母的要求下答应定亲——其实那会儿他对魏亚安一点感觉都没有,毕竟他比她大了个七岁。
他也不想想,他还比清欢大了十岁呢。
雷霆这种长相挺好的,年轻时候显老,真正上了年纪反而显得年轻。清欢在雷家二老面前也是给足了雷霆面子,小鸟依人乖乖巧巧,直把雷母看得直呼这丫头太招人疼,喜欢的不行,简直不想放她走了。
雷霆嘿嘿傻笑,他媳妇被爹妈喜欢,没人比他更高兴了,家和万事兴嘛!虽然私下里其实是他被媳妇揪耳朵教训的死死的,但没关系……男人嘛,媳妇能给点面子就该知足了。
趁着大家相谈甚欢,雷霆趁势提出了要把二老接到京城去,全家住一起的提议。
雷父雷母一辈子没去过京城,最远也不过到镇上,他们舍不得这老家还有那几亩地,而且,京城啊,那是多大的地方,人家小姑娘肯嫁给自家这蠢儿子,他们就该偷笑了,咋能还给人添麻烦呢?
其实把雷父雷母接到京城去是梁首长的意思,他把人家儿子留在身边,总不能让人家父母也就一辈子呆在老家吧?再说了,家里地方太大,人又少,冷清得很,多住两个人也没什么。他觉得,能养出雷霆这样的儿子,那老夫妻肯定是好的。
好说歹说下,终于定下了等雷霆跟清欢领证结婚了,他们再搬去京城。这老家的房子,老两口实在是舍不得,乡里乡亲的都处了几十年了,乍一分开到大城市,他们也有点心慌,听说城里人住对门都不知道别人家姓什么,到时候他俩还不得闷死啊?
但清欢现在才十八岁,算虚岁也才十九,要结婚至少还得两年,老两口觉得在老家再住几年也行,到时候雷霆清欢领证,他们在老家摆酒,完了再一起去京城举办婚礼,这样挺好。
第十三碗汤(五)
雷霆一度担忧清欢在乡下过不惯,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,他也是知道这姑娘有多娇气的。但出乎他的意料,她跟他父母相处的特别好,也不挑剔不找麻烦了,就是偶尔还会喜欢揪他耳朵教训他。但雷霆不以为意,他皮糙肉厚的,只怕弄疼了小媳妇儿的手。
大晚上的,雷母用晒干的野菜拌凉菜,开胃又清爽,清欢很喜欢这个菜,可惜没醋了,于是雷父踢了雷霆一脚催他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醋。雷霆拿了五块钱揣兜里,就着月色出了家门。
明天就是中秋节,所以月亮又圆又大,照的路上一片明亮。雷霆哼着小曲儿,轻松自在的朝小卖部去。他们家住在最里头,离小卖部有段距离,得走上个两三分钟。
买了醋,开小卖部的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,小学毕业就没再上,借钱开了这小卖部,这些年下来也有了不少积蓄,娶了媳妇生了孩子还翻新了房子,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,见雷霆来买醋,死活不肯收钱,雷霆无奈,当兵的时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规矩他一直死死记着,所以趁玩伴没注意,他偷偷给塞他们家孩子兜里了。
玩伴点了根烟,羡慕地说:“大庆啊,你媳妇可真俊,又时髦,我媳妇儿自打见了她,一直讹着我叫我去给买新裙子呢!不过我瞧你媳妇身上那裙子不好买,镇上都没有,挺贵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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