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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害什么臊啊?我可是你的造型师啊,你还怕我吃你豆腐?”顾生辉笑问道。
常乐勉力笑了笑,把心一横,三下五除二脱光了衣服。
虽然屋里空调开得很足,但还是不免让他打了个冷战。
“哎哟,腿可真白!”顾生辉赞叹一声,“待会儿把腿毛刮了吧!”
“啊?!”常乐终于开始怀疑顾生辉可能是在整他了。
“你虽然瘦吧,但是肌肉含量实在太低,没胸,腰也不好看,这点瘦出来的腹肌也没什么可露的,胳膊也没什么线条,最大的优点就是这双腿──你说你白白净净的,长那这么多腿毛干嘛?”
常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,说实在的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气质太过文弱,这点子腿毛恐怕身上最阳刚的地方了,连这么一点男性特质都不肯给我留下吗?
“我已经有想法了。”顾生辉胸有成竹道,“少年感。”
常乐听了此言,却觉得心头一动,抬头看向顾生辉。
“你是你们五个里头年纪最小的,可以发挥这个优势。少年感,就是从男孩儿逐渐变成男人过程中最充满生气的阶段的感觉,身形五官轮廓已经逐渐成熟,但心智气质和微小的细节仍保留着赤子的初衷,性别气质渐渐出现,但还混杂着青春期前的无性别感。少年是富有活力和荷尔蒙的,干净,阳光,所以是不可以长腿毛的!”
常乐听着,觉得似乎有那么点道理,又伸着腿瞅了瞅,心道:刮就刮吧,反正刮了还会长回来的。
顾生辉的眼睛还在常乐身上来回游离着,“你觉得迷彩怎么样?”
“好啊!”常乐脱口而出,而后又连忙道,“不过我不知道适不适合我。”
“嗯,”顾生辉认真地微微颔首,“我的想法是这样。绿色不是代表自然吗?我们就从迷彩入手,迷彩本身就有‘融入自然’这一个特性,而且迷彩的绿色层次比较多,既不会太单调也不会太刻意回避单调。”
常乐微微吃惊,虽然想到顾生辉会比较有审美,却也没料到他这么有水平。
“军靴,深色短裤,迷彩背心,军装大衣,再加一个军帽,齐活儿。”
常乐稍稍想象了一下,意外地觉得还挺带感的。
“至于代表艺术的紫色……”顾生辉沉吟片刻,“我觉得干脆就大胆一点,走怪异艺术家的路线──古怪艺术少年。”
常乐听着感觉有些不妙。
“妆要先化得夸张一点,唇色、眼影都用不同程度的紫,最好在脸上画个什么花纹,带个耳钉──”
“生辉哥我没有耳洞!”常乐赶紧打断他。
“没事儿,找磁铁的那种。”顾生辉毫不在意常乐脸上复杂的神情,兴奋地继续说道,“头发就弄碎一点,脖子上戴一个choker,穿一件白衬衫和酱紫的西装,白色短裤,白色球鞋和球袜,一只提到小腿,一只到脚踝──你知道这叫什么吗?这叫上半身像诗人下半身像流浪汉!”
“……”常乐看着顾生辉喜形于色,一时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审美太保守。
“笃笃笃!”忽然敲门声响起,常乐连忙抄起了外套先把自己裹上。
门开了,季建宏走进来,看到常乐光着的双腿先是愣了愣,然后笑笑说:“跟你们商量一下出场的顺序和音乐灯光的安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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