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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东尼·斯科特在那场万圣节晚宴之后就知道了,自己的女学生并不是常见的唯唯诺诺的小女人。而且不只是胆量,她显然还有着不错的辩才——不过,这和教学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,一个大胆的辩手或许不至于愚笨,但也可能因为骄傲而不善于学习。
所以在第一次上课时的课堂上,他先测试了路易莎的水平。
是的,他只负责教授路易莎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与语法,但如果她本身的文化底子太差,也是会影响教学进度的。更何况,他并不是从头教起...毕竟让一个大学者启蒙,这本身就无必要。
另一边的路易莎,对于自己将多一个老师其实也没有反对。中世纪日常是很无聊的,尤其是对贵族女性,除了每天数次的祈祷外,并没有太多可做的。这一点上和华夏古代女性差不多,无可指摘的‘消遣’可能只有做女红这一项了。
除此之外,就连读书也是有争议的。有人觉得贵族女性在文学上有建树是好事,也有人觉得女性最好连识字也不要,因为那样会让女性更容易走上邪门歪道。譬如能读懂男子写的情书,不就多了堕落的可能性——当然,这样极端的观点,即使是在男尊女卑的中世纪也不是主流。
这也和华夏很像,总说‘女子无才便是德’,可真正贵族阶层的‘女子无才便是德’并非是不识字。典型代表应该是《红楼梦》中李纨那种,不能说是‘才女’,但能读会写,通读过《女则》《列女传》之类的书籍。
所以可以跟着一个老师学点儿东西,这本身就是不错的‘娱乐’了...大环境就是这样差,就连学习也是娱乐活动。
“路易莎小姐,您通读过《圣经》么?”在一番自我介绍和寒暄后,安东尼谨慎地问出了第一个问题。
这绝不是多此一举,虽然此时几乎全民信教,但这可不是后世新教的时候!人们无权也无能力解释《圣经》,只能通过神职人员。如果说普通信徒是‘羔羊’,那那些神职人员就是‘牧者’。
所以大多数信徒一辈子没读过《圣经》真不奇怪,而如果能通读《圣经》,本身的拉丁文水平也就毋庸置疑了——此时的《圣经》基本是拉丁文版本的。
中世纪贵族女性经常有一个手捧《圣经》,手不释卷的形象,这不是假的。不过真实情况是,大家反复看的经常是《圣经》中的《诗篇》卷,如果是其他部分,很多都不能说是通读过。
“是的,先生。”路易莎自然回道:“我过去在丰特罗的修女院呆了十年,我是在那儿学会拉丁文的,曾经通读过五遍《圣经》。如果是一些重要的篇目,我没计数过。”
修道院往往给人以重视教育的印象,修女院类似,只是‘教学质量’普遍不如修道院。但这也不一定,具体要看这所修女院的传统,以及修女院院长的水平。如果有浓厚的学风,院长又学术水平高,那修女院也不会输给那些知名修道院。
丰特罗的修女院就属于这种情况,不然巴尔扎克家族也不会习惯将女性成员送到那里了。
问过这个最基础的问题后,安东尼才能放心问其他。一番询问他算是放下心来,路易莎显然在丰特罗修女院接受了此时来说非常完备的‘博雅教育’。
博雅教育分为两个阶段,首先是‘三学科’,即语法、修辞、逻辑(当然,都是拉丁文的)。学过三学科后,就不算这个时代的文盲了,能够以拉丁文读写听说。然后就是‘四学科’,即算术、几何、音乐、天文,再学过这些,就更进一步可以说是知识分子了。
虽然安东尼怀疑路易莎小小年纪就完成博雅教育,水平可能不高。或许就是因为她是女性,不必成为学者,教导她时丰特罗的修女也没有很严格(或者她们也水平不足),这才算她完成学业的。但不管怎么说,她各科都应该有点儿基础才对。
然后是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,路易莎是最近一年多在布鲁多宫廷学的,师从宫廷里的吟游诗人——此时出入宫廷的吟游诗人也多是贵族出身,只不过基本是家族中的次子,没资格继承爵位。
这样的学习当然称不上系统,再加上时间短,最终的水平在安东尼看来就是乏善可陈。不过这也不重要,一年时间学成这个样子,至少可以说明这个学生头脑不错,学习态度也还可以。既然是这样,之后的教学工作就不用担心了。
就在路易莎愉快地开始自己的‘外语’学习之路时,才几天功夫,她又多了几个同学。首先是在布鲁多宫廷服务的几位年轻骑士侍从,他们对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很感兴趣,便向伯爵请求做‘旁听生’。
然后就是路易莎同父异母的妹妹伊娃了,虽然她对学习不太感兴趣,伯爵夫人也不觉得学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有什么用。但既然伯爵让路易莎学这个,那伊娃就不能落于人后,所以也让伊娃来学了。
这种心态大概就是‘别人有的,自己的也得有’,东西具体是什么倒不重要了。
安东尼无所谓自己多了几个学生,反正一只羊是赶,十只羊也是放。只不过他始终记得伯爵邀请他来,是为了教授路易莎。其他人都是旁听生,除非是特别好学,且合他心意的,不然他教归教,却不会分心关注。
而随着‘外语’教学有所进展,安东尼很快发现自己唯一的正牌学生确实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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