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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初考完alevel,六月时,大家忙乱应付各个学系的面试。林春只去了文化研究系的面试,穿普通的衬衣牛仔裤去便行了。一个小组四个人,跟教授会面,教授循例问他:「为什么想来读这个学系?平时有什么兴趣?」每个人轮流答过,就被教授踢出去了,不过才十五分鐘,倒有点无癮。
陈秋则去了工商管理系(下称bba)面试。他好像说过什么「计量金融」、「风险管理」什么的,可陈秋解释了一大轮,林春还是摇摇头听不懂,陈秋就放弃了。到头来,林春只是模糊知道,bba里面又细分若干部门,包括酒店管理、计量金融、会计、环球经济等,倒不清楚陈秋想读哪个系。
某天,林春被陈秋唤醒,那时已是十二点多了。这个假期里,他三不五时就跑到陈秋家过夜,林母也不过问,但求儿子快乐就算了。一向生活规律的林春,因为生活过得放荡起来,就养出「睡得晚、起得迟」的坏习惯,在陈秋家过夜时,总是不到十二点不起床的。
「快起床,我买了东西,放在客厅,你等会儿出去吃吧。」
林春懵懂点头,人还有一半在梦中跟周公下棋,他用力揉揉眼睛,紧紧合几下、挤几下,眼前才没了光晕泡影,开始醒了。他不意望向陈秋,慄然睁大眼,大声说:「你刚刚去哪儿?竟然穿得这么……」
眼前的陈秋侧着身子,正在脱去外衣。他一身笔挺的黑西装,黑色西裤,连衬衣也是黑色的,却结了一条银白色的长领带,头发也用定型剂抓了抓,与其说像菁英,不如说像模特儿。陈秋斜睨林春,也许林春惊讶的样子太好笑,他重新穿回西装外套,整了整衣装,正面对着林春笑说:「怎样,好看吗?我刚刚去了bba的面试。你也知道,与经济有关的系一定要要穿suit去面试。我懒得买,就拿我哥的顶当。想不到挺合身的,这么一说,我现在应该跟那傢伙差不多高了。」
陈秋的肩不够阔,然而,也许因为这西服合身,所以穿起来不会予人松袴袴、「小孩子穿了大人衣服」的感觉。那纯黑色的西装外套挺拔得两肩有棱角,胸位到腰身略有收窄,显出他瘦削的身材,黑色西裤把他整个人拉长,而银白色的领带在一身黑色之中,有「万绿丛中一点红的」效果,如夜幕中掛了一弯银白的弦月,看着冷清秀丽。
林春打小到大都没有穿过suit,而且他不是吃商业这行饭,用不着穿西装。现下一看见陈秋穿西装,就看得眼也不眨,连陈秋也有点不好意思:「你再不出去,饭菜就凉了。」
林春朝陈秋勾手指,示意他过来。陈秋走到床边,林春伸手执着那银白的领带,一片滑腻如丝,他着魔似的揉着那片布料,说:「你好似……变成另一个人那般。」
「说什么傻话,我玩cosplay的样子,你不早就见过了吗?」陈秋立在床边,抚着林春的头,让林春贴上他的腰。林春拥着陈秋的腰,鼻端充斥着他的气味,那种滴露混着青草的味道,才寻回一丝安全感——他仍是陈秋。
「不同,这跟你以往的cosplay不同,根本不是那回事。」
林春也说不出其中的分别。只觉得陈秋换了个人。人靠衣装,佛靠金装,一件衣服真有改变人容貌的能力。他见到陈秋上大学的样子——就是这样,穿着西装,周旋于不同人之间,而那些人亦将会是林春所不认识的。生活圈子渐渐不同,有一天,他会跟不上陈秋的话吗?有一天,他会否一个人待在房子里,看着陈秋穿着那么一身黑西服,笑着说要出外跟人应酬吗?有一天,他可能要放走陈秋,或者是陈秋挣开这个笼子,逕自飞出去。
在陈秋穿上西装的一刻,林春就觉得自己跟陈秋所走的路是不同的。一个是文化,一个是商业,文化跟商业本来就不是相生,是相剋:有文化的地方,不会有商业,一旦商业出现,便侵蚀文化的纯正,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,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,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。
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係吗?思及此,林春合上眼,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。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,出色而遥远,这个人不可能属于他,然而,他却早就属于陈秋,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係,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。捨不得抽身,就只好等待着毁灭性的结束,被毁掉的,一定不是陈秋。
「人总要改变。你也变了,我若是不变,又怎能与你并肩?」陈秋的声音很柔,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,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,便放开陈秋。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,以腿压着他的,脱去西装外套、把领带扔下床,解开衬衣钮扣,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,他说:「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,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?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,然而,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,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。」
「怎可能。」林春别开脸。陈秋哭笑不得:「看,你不就是吗?由中六到现在,你变了多少,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。可是,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,你还是不信任我。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,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,就会跟你分手,我总是不诚实的、多变的、没有道义和良心,在你心中,我不是一隻只有慾望的野兽吗?」
林春正眼看着陈秋,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——又能有多少变化?他们每一天都见面。他这时的样子,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,只是身子抽高了,轮廓分明了,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,日益清俊。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?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,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,但结果是,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。这种改变却那么自然,自然得教人吃惊。
「我……并没有这样看待你。」
「不,你有的,我知道。春,你很敏感,但并不敏锐。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,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。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,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,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,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。」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,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,眼里转着一眶水润,经常闪烁,好似万花筒般,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,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。那是一片幻象。
时而清澈见底,但那到底不是清净,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,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歷所堆积出来的,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,更多的是狡猾、虚偽、慾望、黑暗,调成那一种丝质的、状似无辜的纯黑,便去欺骗世人。
陈秋说:「我知道你的特点。我利用你的弱点,去达到我的目的。心软、矛盾、自欺欺人,你是一个很软弱的人,寧愿压抑自己的慾望、欺骗自己本来就没有慾望,藉此逃避失败。花了不少工夫才把你勾上手,我是不会放手。」
林春知道他应该如何反应。假如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,他应该扑上去拥着陈秋,一脸涕泪与感动的微笑,再跟陈秋起誓,诉说彼此的承诺与爱语。然而,这是现实。在现实中,没有恆久的感情,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,大家都很习惯改变。什么不变、什么永恆,都是笑话。人一面对利益,便会反面。
当大家走上不同的路,很自然会分开。他们会发觉很难跟对方说话,每说一句话,就小心翼翼的、害怕伤害对方、触到对方的底线。难受时就避开对方,渐渐变成习惯。没有分离,只有疏远。在生活中,无论是相恋或分手,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、撕开脸皮大吵,感觉对了,就自然走在一起。感觉变了,就渐行渐远,即使对方淡出了自己的生活,也不会觉得特别痛苦。
林春躺在床上,不言不语。陈秋以拇指抚过他的眼睛,说:「你是下垂眼,看起来很普通、善良,也很好欺负,怎么偏偏有一副硬脾气?真是牛皮灯笼,『点极都唔明』。以前我觉得跟你相处很累,三不五时跟你剖白,剖白过后你又不肯相信我。现在我都认了。」陈秋叹一口气,伏在林春胸前,说:「我累,但我认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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